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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节”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为保障假日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假日期间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小、标准上不降低,认真落实好节假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二、在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双节”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人员较多,提醒学生在出行出游时,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严禁以学院或班级等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

四、加强防范电信诈骗、传销、“校园贷”等风险教育。教育学生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扫描二维码,不贪意外之财。通过案例分析、观看视频资料、剖析各类骗局发生的原因及危害等,引导学生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防范各类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件发生。
五、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放假前夕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尤其对2018级新生,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状况,做好假前安全教育。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保障通信畅通,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反映迅速,妥善处置,及时反馈。
六、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双节”假期学生不得提前离校,要按时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