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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6】  点击数:【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为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小、标准上不降低,认真落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落实,加强防范。
二、各二级教学单位、班级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校纪校规与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教育学生假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被骗、被盗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双节”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人员较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严禁以学院或班级等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留校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宿舍相关管理规定。

四、放假前夕,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尤其是对2017级新生,要重点作好假前安全教育。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保证班级通信网络畅通。
五、“双节”假期学生不得提前离校,要按时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报学生处备案。10月9日上午8:30前,各二级学院要将“双节”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