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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扶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7〕21号)和我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所有在校生进行政策宣传,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进行情况统计。要求如下:
、要把资助政策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宣传到位,让学生都要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应助尽助,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7615
 
附件1: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
附件2:河北中医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简介
附件1
河北中医学院
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
 
教学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事项
落实情况
备注
1
是否已将建档立卡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同学
 
 
2
是否已将全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材料报送
 
 
3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人数
 
 
4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河北中医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15〕2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6﹞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将对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一、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
2.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二、资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四、资助工作程序
1.申请学生需提交《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 (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2.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先缓交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
 
 
 
 
                             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处
                                 2017年6月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