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冀中医学〔2014〕22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我校学生学费减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二级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相关负责人、辅导员担任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本二级学院学费减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三)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申请学费减免学生的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二、学费减免标准
各二级学院(不含教学医院管理的学生)学费减免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减免学费学生数量控制在学生人数的0.5%以内,学费减免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减免全部学费,减免对象为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学生;
二等:减免学费的百分之五十,减免对象为优抚家庭子女、家庭中父亲或母亲有伤、亡、残、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等:减免学费的百分之三十,减免对象为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或学生本人患重病,无力支付全部学费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进行班级评议;
(二)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班级评议情况、学生的经济来源情况、消费情况、学习态度及平时表现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减免学费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定: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办理减免学费手续。
四、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6月9日前将《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河北中医学院申请减免学费学生公示表》、《二级学院学费减免情况汇报》纸质版材料报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河北中医学院申请减免学费学生公示表》(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xsc@hebcm.edu.cn。
五、具体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当学年减免学费对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
2.生活有铺张浪费现象或高消费行为者;
3.达到或超过当年应缴交学费者;
4.本学年考试有不及格者。
(二)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家庭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凡属弄虚作假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而获得减免学费者,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一年内减免学费的学生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者,学校有权追缴已减免的学费。
(四)各二级学院在受理、审核减免学费申请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注意教育他们勤奋学习,鼓励他们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引导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观念。
附件: 1.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16-2017学年减免学费人数分配表
3.河北中医学院申请减免学费学生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