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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让学生欢乐、祥和、平安的度过“双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性的校纪校规与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教育学生假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被骗、被盗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假期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外出锁好门窗等。严禁以学院或班级等名义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二、深入学生,掌握思想状况
辅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善于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化

解学生的不良情绪,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2016级新生要重点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了解学生“双节”期间的去向。
三、严格考勤,确保信息畅通
“双节”假日学生不得提前离校,要按时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9月18日上午8:30前,10月10上午8:30前分别将中秋节、国庆节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辅导员,假期要确保电话畅通,对学生的有关情况要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特殊情况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