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我校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征文比赛、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
各二级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电子载体,抓住高考后、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5月份的诚信宣传月,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远离不良校园贷。
(三)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确保活动效果
各二级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1年5月9日—6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所有学生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报送内容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内容: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图片、活动视频、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材料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活动总结材料以WORD格式报送邮箱:352360256@qq.com;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梦蝶
联系电话:0311-89926091
河北中医学院学生处
2021年5月9日